因果出现
私。 无非就是觉得我没有什麽价值,然後用我的剩余价值以及父母的剩余价值去培养一个新一代。 可能这样啊你们会觉得我比较自私,因为你们觉得如果你们的孩子也像我这样,会影响到你们的利益。 但是自私的绝对是我的父母。 孩子长大之後就是57岁了。 十岁的孩子是没有能力照顾父母的。 20岁之後就或许有了能力。 这样父母就是67到70岁了。 这些时间都是我去瞻仰父母的,如果说我能有所成就,他们的财产我不在意。 如果我没有成就他们的财产,我觉得也会分给小的那个。 以价值来论的话,无形之中又降低了我的价值。 如果父母生了孩子的话。 在异性眼里,我就是属於没有房,没有车。 下面还有一个嗷嗷待哺的孩子。 到时候如果我25岁结婚的话。父母的孩子五岁。然後我需要照顾到十岁,那我们要30岁才能有孩子。 这就是我没有什麽成就的前提下。 如果我有所成就,这些都是无所谓。 所以说为什麽不敢呢。 他们生了孩子我认,但是我在25岁之前,我绝对不会承担一点的责任。 在我看来我的25岁之前,那五年是宝贵的。如果她的孩子需要我去养育,就相当於我背上了一个负债。 这样就会降低成功率会降低60%。 这是一个很现实与残酷的事情。 当然,如果他们真的这麽做了,我会更加的心安理得。 我25岁之後,或者是30岁之後。我依然会养育我的父母,甚至我也会去照顾他们的孩子。 但是在之前,不说30岁之前